(2026)鲁0703民初621号 民事判决书
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· 2026年5月18日 · 原件影像 4 页
民间借贷纠纷 · 对方抗辩为委托投资——案号 (2026)鲁0703民初621号。以下为该案生效裁判文书的节选脱敏件,案号完整保留,可直接核对;当事人信息、各项金额与文书中间的审理过程均已隐去。
本页所载为民间借贷纠纷 · 对方抗辩为委托投资一案的生效裁判文书。 本人黄凰律师在该案中作为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,文书中记载本人身份的当事人栏一处为原始记载、未作改动,可据此核对该案确由本人代理。 文书以节选脱敏方式公开:保留案号、文书类型、审理法院、裁判日期、当事人栏(姓名与主体名称已隐去)、诉讼请求与裁判结果;文书正文中的举证、质证、事实认定与说理过程、各项金额,以及审判人员姓名均未公开。文中以 ██ 表示已隐去的内容,其原文已从文件中删除,不可复制还原。
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· 2026年5月18日 · 原件影像 4 页
脱敏口径:保留案号、文书类型、审理法院、裁判日期、案由、当事人栏(姓名与主体名称已隐去)、诉讼请求与裁判结果;当事人身份号码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、住所地/住址、银行账户、各项金额,以及文书正文中的举证、质证、事实认定与说理过程、审判人员姓名均未公开。涂黑处原文字已从文件中删除,不可复制还原。文书按上述口径以节选形式公开,共 4 页影像,并附同样口径的 PDF 供下载。
个案声明:本文书仅为个案记载,处理结果取决于该案的具体事实、证据与法律适用,不代表类似案件必然取得相同或类似的结果,也不构成对办案结果的承诺或保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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